“公园”变身“私人公园”背后:委托管理解除
发表时间:2025年11月17日浏览量:
20多年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决定落成南京二桥公园项目。南京二桥公司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陆续在该土地上修建了门楼建筑及相应区域和设施——并将其开发为南京二桥公司的配套景观工程——南京二桥公园(南分院)(以下简称二桥公园),向公众开放,供公众休闲娱乐,直至二桥公园)于2011年开业。江苏广播电视台、二桥这座投资2.6亿的“公园”一段时间后,园很快就成了一个名叫戴虎的人的“私人公园”。原因是戴虎受二桥公司委托代管,正在封闭园区内进行矿渣转运、仓库出租等业务。十年来,二桥公司多次发对戴虎下达“驱逐令”。即使当地法院执行了该命令,仍然无法为戴虎“开脱”。
▲ 南京二桥公园现状:“私家公园”如何变成“公园”?红星新闻调查发现,2015年8月是从“看守者”到事实上的“居民”转变的重要分水岭:在此之前,戴虎实际上被委托(口头)管理二桥公园;而在此之前,戴虎实际上是被委托(口头)管理二桥公园的。此后,二桥公司解除信托关系,但戴虎以后续管理费及相关投资未结算支付为由拒绝搬迁。这一耽搁持续了十年。十几年来,戴虎在二桥公园做生意、收取收入,水费、电费则由二桥公司支付。客户下达“驱逐令”:据称管理员在公园内非法工作。南京市栖霞区法院(2024)苏0113民初4969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010年以来,经原告二桥公司同意,科和委托被告戴虎带领相关人员在二桥园区负责治安、保洁等事宜。双方尚未就此签署任何书面协议。直至2015年8月,原告就戴虎委托的上述事项,实际上按月向戴虎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但自2015年9月起,原告一直未支付戴虎费用。
▲ 据二桥公司公告,二桥公司解释称,在看护期间,戴虎从事“园区内私自乱建、违规建设停车场、跑马场、垂钓中心等行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二桥公司对戴虎的管理很不满意。其称,“公园管理脏乱差、管理难度大。据二桥公司承认,自2015年9月起,公司已要求戴虎立即腾出二桥园区,且未向戴虎支付任何费用。但戴虎在二桥园区仍拒绝腾出。此后,二桥公司多次通过信函、律师函等方式要求戴虎立即腾空二桥园区,但其表示”戴不仅拒绝了,这时候,二桥公园出现了。所有水费、电费均由二桥公司支付。
▲ 南京二桥园区现状 戴虎表示,基于产权要求原告二桥公司撤离二桥园区。须改善并赔偿2015年9月至今的管理费用以及因拆除跑马场、场地、鱼塘、果园、道路等造成的财产损失。2019年二桥公园内的设施设备已清查完毕,并不需要仅凭所谓的所有权就进行疏散。
▲ 南京二桥园区现状 戴虎赛迪表示,他收购二桥园区后,与二桥公司多次商谈共同投资开发园区,并进行了一系列市场调研和项目规划,并提交给二桥公司。 “在等待开发的同时,在二桥公司的口头许可下,我们逐步在公园内投入了新的配套工程和设施(如跑马场、果园、荷塘、木廊等),改善了公园的整体环境。我们清除了大量泥土、杂草和树木,总共投资超过1400万元。”戴虎说,但后来由于公园周边环境的变化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力度不够,记录了园区的开发建设。
▲现状戴虎列出的“二桥公园投资项目及费用”清单包括土地清理、场地平整、新建跑马场、果园种植等21项费用,总费用1495.01万元。对此,二桥公司资产管理部在给戴虎的回复中指出:“戴虎先生:根据《二桥园区投资项目和Guect》,通过您而不是通过二桥公司,您是通过这封信来到这里的。”二桥公司介绍,自被告戴虎进入涉案二桥园区以来,双方并未签署书面协议。 “被告戴虎宣称,原告二桥公司委托其管理涉案二桥公园,但双方并未就此签订书面合同。” 2024年8月22日,栖霞区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书也称,“原告二桥公司于2015年8月,“对于向戴虎支付保安费和清洁费的事实并无异议。据此,戴虎确实对涉案区域进行了打理,原告对此也没有提出异议。因此,双方就2015年8月之前原告戴虎委托对涉案区域进行清洁和保安的信托关系形成了口头信任。”
▲南京二桥公园现状 栖霞区法院还表示,2015年9月至今,原告不仅向戴虎支付了相关费用,还多次书面要求戴虎退出二桥公园。在原告提起诉讼之前,原告的相应行为应被视为意图终止原告作为委托人代虎担任管理人的委托合同的意思表示。这样,双方的信托合同也就完成了。 “埃森委托照护的目的是保证照护下的照护完整、完整,并保证权利人能够正常行使权利。这种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了监护人不能通过所有权事实取得相关财产权利,也不能成为阻止权利人主张监护照顾的盾牌。栖霞区法院认为,受委托监护人要求监护人返还托管财产时,监护人作为实际所有人,就失去了继续所有权的法律依据,必须及时将托管财产返还给委托监护人。
▲ 南京二桥公园现状 据此,原告要求戴虎立即搬迁并归还二桥公园(含礼宾楼)给原告的请求具有法律效力。栖霞区法院维持原判,判令戴虎退出二桥公园,归还平原。自判决之日起20日内起诉二桥公司。宣判后,戴虎和公园经营者并未有任何动作。二桥公司具体向栖霞区法院申请执行。今年10月22日,栖霞区法院通知戴虎、园区工作人员在今年10月27日前退出二桥公园并归还二桥公司,但戴虎等人至今仍未搬走。 2025年11月7日,栖霞区法院责令执法人员前往二桥公园执法,后将公园交还二桥公司管理。据江苏广播电视台11月12日披露,二桥公司接管公园后,在公园大门外设立了大门。然而,法院执法人员离开现场后不到五分钟,戴虎就在大门内筑起了“门中门”,不让二桥连工作人员进入。 11月1日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二桥公司了解到,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园区内的回收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红星新闻记者魏星 图投稿同性恋采访(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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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桥公园变身“私家公园”的背后 
